民政事业
类知识问答


来源:亭湖区
发布日期:2019-01-31 10:57


持有我区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申请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和扶(抚)养关系、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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