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局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交流活动

发布日期:2018-09-29 01:22 来源:亭湖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贯彻9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和银保监会召开的视频会议所指出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简称“新《条例》”)将于今年的10月1日施行”这一会议精神。9月28日下午三点,人民调解员在亭湖区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交流活动。

此次交流活动采用“泛读”和“精读”两种方式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行解读,使调解员对新《条例》有了全面的认识。解读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就自己亲身经历对照新《条例》进行互动交流,意在加深人民调解员对新《条例》的理解,探索新的调解可能性。新《条例》的推行,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务院公布的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行政法规,对于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亭湖区司法局: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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