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业
类知识问答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群众办事时哪些事项凭法定身份证件即可证明,不需要再另开证明?
发布日期:2018-11-30 10:52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公民姓名、公民曾用名、公民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公民民族成份、公民出生日期、公民出生地、公民籍贯、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等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不得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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