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盐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720×104Nm3/aCNG汽车加气站项目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8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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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720×104Nm3/aCNG汽车加气站项目 盐城市毓龙东路65号 盐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江苏博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总资约2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7.8万元 1、原有项目工艺改变,原工艺高噪声设备停用,并且修建了部分隔音墙。据江苏博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720×104Nm3/aCNG汽车加气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噪声达标排放。 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3、根据技改变更后的要求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并于2016年5月3日经盐城市环保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