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信访工作。
2.定期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收集和整理各类信访信息和信访动态,分析、研判潜在隐患;及时准确获取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并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摸排、研判和处理情况。
3.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为信访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牵头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并适时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提交区联席会议研究。
4.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参与重大信访事件的化解工作,确保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道、经济区)、难事不出区。按要求做好上访群众劝返接待工作。
5.加强与各镇(街道、经济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联系,按要求督查督办领导批办和上级交办重要事项的处理进度及落实情况,并及时将督查情况通报、反馈到有关领导、相关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切实做好重大信访事项的协调稳控和督办落实。
6.制定考核细则,建立和完善信访事项综合考核评估体系,科学、客观、公正考核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将考核结果和奖惩建议审定报告区委、区政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高位推动积案化解。区级层面包案领导要牵头会办所包案件,督促承办单位下大气予以攻坚,要定期听取包案科级干部汇报。各地和相关部门 “一把手”要带头包“骨头案”、“钉子案”,要亲自上手,加强指导督促,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狠抓落实,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抓细抓实。对疑难案件,在避免攀比、不引发连锁反应的情况下,要坚持特事特办,多算政治账,尽快办理到位。区信访联席办制定案件化解奖励办法,加大对疑难案件奖励比重,同时按照时序及时公布各地和相关部门积案化解进度并上报区领导,对进度滞后的予以提醒,如发生已包案的信访事项当事人进京非访,严肃追究包案人员责任。
2.健全周二联动接访制度。一是以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为抓手,有针对性地抓好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的化解稳定工作,确保诉求合理的及时解决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同时,对于反映问题不在我区、矛盾源头不在我区、现有单位不在我区等情况的特殊重点人员,我区将积极向市汇报,协调市调动一切有效资源和力量,落实更加务实也更加靠实的化解措施和稳控责任,确保无漏管、无盲区、无死角。二是建立区领导接访意见交办制度,每周二区领导接访形成书面意见,及时交办责任主体,限期上报处理结果。在坚持镇(街道、经济区)党政主要领导轮番在周二接待群众来访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下访约访工作,区信访联席办要加强督查,定期检查接访实效,查实解决了哪些问题,化解了哪些信访积案。
3. 注重信访源头治理。一是做好矛盾排查,各地各部门在区级层面排查的基础上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上报,确保矛盾底数清,问题明。二是强化信息研判机制,特别要注意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劝阻、早解决,确保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三是做好初信初访办理,确保权益保障卡应发尽发,切实减少越级走访,对发卡不到位、逾期办结的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四是坚决消除进京非访、越级集访隐患。全面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隐患,做到底数清、问题明,全力把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重点人员吸附控制在当地,坚决杜绝大规模聚集上访,尤其是进京访的问题发生。五是前移稳控关卡,压实稳控责任,将力量放置村(社区)一线,主动上门与信访人交心聊天,做好政策宣教工作。
4.强化依法处置职能。按照“三个到位一个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安部门对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力度,要求户籍地派出所对涉访违法行为主动出击,依法及时打击到位。各地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台账资料收集,及时固定证据,与属地派出所对接,在全社会形成“非正常上访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要受到依法追究”的正确导向。
5.完善协调对接机制。驻京、驻宁信访维稳工作组,要分别加强与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协调对接,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同时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对接力度,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失联失控重点人员信息,及时消除违法上访隐患,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6.严格工作责任追究。加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采取通报、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对责任落实、问题处理、人员稳控、依法处置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区纪委和区信访联席办牵头启动调查问责,严肃责任追究。
7.强化情报收集研判,牢牢掌握主动权,充分利用科技网络信息手段,及时掌握行动性信息、煽动性信息等,做到信息预警早,教育稳控实。对掌握情况的及时落地查证,进行法制教育,做通思想工作,力争将问题消化于体内、稳控在当地。
8.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处置反应速度,确保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处置。对可能出现的集访、群体性活动,细化应急预案,确保人员、车辆、经费“三落实”,做好到现场接访劝返的各项准备,确保现场秩序可控,快速有效劝返,坚决杜绝滞留和倒流现象发生。
9.提升部门能力素质。加大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依法履职能力和信访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全局、当好参谋助手的能力,综合协调、推动落实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执行法律政策、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
10.建立督查督办长效机制。每月例行联合督查与敏感时段、特殊问题专项督查有机结合起来,联合督查侧重解决各地面上问题,专项督查侧重解决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切实发挥督查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解决问题中的作用,形成书面报告报区领导。
主要目标:去京非正常上访、去京未依法逐级走访、赴省到市来区集体访分别下降15%以上,重要敏感时期无去京非访登记;初信初访办理率100%、化解率90%以上,信访积案规范处理率100%、化解率85%以上;信访事项录入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进京去省集访、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有影响的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不发生影响亭湖形象的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三)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1.内设机构: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复查复核科、督查办案科。
2.下属单位: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区信访接待中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情况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区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亭财字[2016]224号),遵循“全面统筹、保障重点,改革创新、探索突破,依法理财、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按照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结合我单位发展的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整合节约、从严从紧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我单位严格执行完整编制收入预算,规范各项收入资金管理,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单位的一切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对各项资金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收入预算编制:根据《预算法》要求,结合经济形势变化、政策调整及各种增减因素综合考虑,测算全年公共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其他资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债务资金等收入,编全编足各项收入。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按国家及省、市、区有关人员、工资等政策规定和在职在编、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区财政部门核定的综合定额标准和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确定;交通运行维护费根据车辆编制、车辆实有数、交通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以及厉行节约有关政策要求等综合核定。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依据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及国资科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重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项目数量和规模,按支出经济科目进一步细化各类项目支出预算,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限额以上项目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重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优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工作。
二、亭湖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计13张,分别为: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具体公开表详见附件)
三、亭湖区信访局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亭湖区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33.4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增加75.08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进及工资上调,公积金基数上调,房补比例增加,保险基数上调,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33.4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33.4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33.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08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进及工资上调,公积金基数上调,房补比例增加,保险基数上调,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计 433.44万元。包括:
1、按支出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4.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及相关机构事务。与上年相比增加40.86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机关有人员调进及工资上调,保险基数上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88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机关有人员调进及保险基数上调。
(3)住房保障(类)支出53.4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1.34万元,增长141.8%。主要原因是机关有人员调进及公积金基数上调、房补比例上调。
2、按支出用途分类:
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73.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14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机关有人员调进及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的上调。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60.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9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维稳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亭湖区信访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33.4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3.44万元,占100%。包括:财政拨款(补助)资金433.4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亭湖区信访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3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26万元,占63%;项目支出160.18万元,占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亭湖区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33.44万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5.08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进及工资上调,公积金基数上调,房补比例增加,保险基数上调,项目支出增加。
亭湖区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433.44万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5.08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进及工资上调,公积金基数上调,房补比例增加,保险基数上调,项目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亭湖区信访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33.4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08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进及工资上调,公积金基数上调,房补比例增加,保险基数上调,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信访事务支出36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86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进及工资上调,项目支出增加。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医疗(项)支出15.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8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机关有人员调进及保险基数上调。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公积金(项)16.97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提租补贴(项)36.48万元,合计与上年相比增加31.34万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是机关有人员调进及公积金基数上调、房补比例上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亭湖区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33.4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49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调资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29万元、津贴补贴83.01万元、奖金3.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1.56万元、绩效工资1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8万元、生活补助0.1万元、医疗费0.1万元、奖励金0.16万元、住房公积金16.97万元、提租补贴36.48万元。
(二)公用经费12.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5万元,减少25.5%。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7.9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65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1.6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为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亭湖区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33.44万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5.08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进及工资上调,公积金基数上调,房补比例增加,保险基数上调,项目支出增加。
亭湖区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433.44万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5.08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进及工资上调,公积金基数上调,房补比例增加,保险基数上调,项目支出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亭湖区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433.44万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5.08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进及工资上调,公积金基数上调,房补比例增加,保险基数上调,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6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86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进及工资上调,项目支出增加。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医疗(项)支出15.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8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机关有人员调进及保险基数上调。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16.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提租补贴(项)36.48万元,合计与上年相比增加31.34万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是机关有人员调进及公积金基数上调、房补比例上调。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亭湖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33.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08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进及工资上调,公积金基数上调,房补比例增加,保险基数上调,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一)人员经费26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49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调进及公积金基数上调、房补比例上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29万元、津贴补贴83.01万元、奖金3.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1.56万元、绩效工资1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8万元、生活补助0.1万元、医疗费0.1万元、奖励金0.16万元、住房公积金16.97万元、提租补贴36.48万元。
(二)公用经费12.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5万元,增减少25.5%。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维护费用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7.9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65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1.65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亭湖区信访局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72.91万元,比2016年增加16.59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维稳经费的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7.93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65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1.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18万元。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亭湖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65万元,比2016年减少11.35万元,降低70.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6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5.5%;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当年未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65万元。其中:
(1)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35万元,减少89%。主要原因是2016车改后将车辆交由区机关事务局统一调配,留一辆车作为应急车辆使用。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和省委十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会议费预算费当年未安排。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阳光信访视频接访系统的使用,需对相关单位进行培训。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亭湖区信访局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5万元,比2016年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需增加办公电脑。
当年安排政府采购项目具体如下:
1、2017年2月,计划集中采购笔记本电脑2台,预算支出1万元。
2、2017年5月,计划集中采购办公电脑1台,预算支出0.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债务资金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区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1、亭湖区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2、亭湖区信访局部门预算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