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先办发〔2016〕42号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先锋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盐城市亭湖区先锋街道环境监管
网格化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各机关科室: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的通知》亭政办发〔2016〕31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经办事处同意,现将《盐城市亭湖区先锋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先锋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15日
盐城市亭湖区先锋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5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苏办发〔2015〕6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6〕4号)、亭湖区《关于印发盐城市亭湖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的通知》(亭政办发〔2016〕31号)通知要求,切实强化环境监管,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新时期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实现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环境质量,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明确事权、责任到人”的原则,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构建街道、村(居)为单元的二级环境监管体系,特殊功能区域单独划分网络。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网格划分及工作职责
按照街道负责监管,村(居)负责巡查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
(一)一级网格
以街道为单元划分为一级网格,成立亭湖区先锋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网格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相关结合村(居)及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街道环保经济服务中心、经济科、安监办、办公室、城管科负责人、各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街道经济环保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设置环境执法机构,配备4名以上的巡查人员。
工作职责:1.负责本网格运行管理;2.确定并发布本网格重点巡查对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3.调处各类环境信访和矛盾纠纷;4.督促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二)二级网格
以村(居)为单元划分为二级网格,街道结合村(居)领导为网格长,村(居)主要负责人为联络员。
工作职责:1.负责本网格运行管理;2.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环境隐患等行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3.协助上级网格调处环境纠纷、环境执法、宣传引导、信息报送等基础性工作;4.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四、网格监管运行机制
(一)计划管理。各网格要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活动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全程留痕。
(二)沟通回馈。建立上下级网格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改情况、整改要求,上级网格应及时回馈下级网格。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环境问题整改动态情况,下级网格应及时报告上级网格。
(三)信息公开。利用公告栏、宣传栏公开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监管组、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督考评。依法接受上级部门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鼓励聘请网格群众监督员,对网格环境监管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上级网格要运用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下一级网格监管情况的监督。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考评办法,每年对下一级网格监管情况组织考评,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街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并督促指导落实网格内环保监管职责,负责督查各村(居)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街道机关各相关部门、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督导二级网格环保监管体系建立和本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保监管合力,全面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好网格管理人员的配备使用,并明确工作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提升监管能力。各村(居)要根据网格划分情况,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加强精细化管理。配备专门巡查人员,进一步摸清和准确掌握排污单位的分布情况,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信息。建立健全辖区环境监管“一企一文件”数据信息库,为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提供有效支持。各村(居)和街道有关部门要紧密协作,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打击各类非法排污行为,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在最基层得到有效解决。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回馈,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发挥基层村(居)、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吸纳有时间、有热情、有能力的村(居)民担任环境监管协管员或志愿者,参与网格环境监管,营造起“社会办环保”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责任追究。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组每季度至少对监管的网格开展一次巡查、督查,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附件:亭湖区先锋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组
亭湖区先锋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组
第一监管工作组(城西村、江动社区)
组 长:蔡莹翠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成 员:谢素红 街道工会工委副主任
徐 慧 街道社事科工作人员
陈 仟 街道党群科工作人员
陈佳伟 街道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安监办副站长
蒋 龙 街道经济科工作人员
朱玲莉 街道统计站工作人员
联络员:李秋平 江动社区党总支书记
联络员:李春雷 城西村党委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第二监管工作组(剧场路社区、先锋社区)
组 长:乔 艳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刘晨莉 街道财税所所长
程建新 街道西北片区工作人员
徐寿亚 街道办公室工作人员
傅 忠 街道人社中心主任、办公室负责人
蒋 跃 街道人社中心工作人员
周 林 街道人社中心工作人员
联络员:李 萍 剧场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联络员:王 蓉 先锋社区党总支书记
第三监管工作组(东河村、幸福路社区)
组 长:阮英骥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成 员:郑 瑶 街道团工委书记、党群科负责人
郝思军 街道社事科工作人员
刘 菲 街道财务科工作人员
黄鹏飞 街道综治办工作人员
联络员:顾素芹 幸福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联络员:陆仁明 东河村党委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第四监管工作组(莲花路社区)
组 长:滕金龙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
成 员:杭 成 街道安监办工作人员
徐银龙 街道物管中心工作人员
联络员:倪兴勇 莲花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第五监管工作组(北城路社区)
组 长:葛书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王树彬 街道经济环保服务中心主任、城管科负责人
吴 荣 街道城管科副科长、城管中队中队长
联络员:王 芸 北城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第六监管工作组(东仓路社区)
组 长:路 洋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贾正燕 街道社事科工作人员
赵冬生 街道西北片区工作人员
联络员:滕春雷 东仓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第七监管工作组(建新社区)
组 长:孙众慧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王 丽 街道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哈 涓 街道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联络员:严桂花 建新社区党总支书记
第八监管工作组(新街社区)
组 长:邵其权 街道纪工委书记
成 员:葛小浩 街道财务科负责人
王 雷 街道党群科工作人员
联络员:周金玲 新街社区党总支书记
第九监管工作组(越河路社区)
组 长:郑华顺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工会工委主任
成 员:王开华 街道妇联主席主任
杜观洪 街道办公室工作人员
联络员:仇玉林 越河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第十监管工作组(健康路社区)
组 长:朱金祥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戚思磊 街道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孙 超 街道安监办工作人员
联络员:孙金红 健康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第十一监管工作组(声远路社区)
组 长:施广忠 街道政法委员
成 员:韩 华 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
成健萍 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
联络员:钱志芳 声远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