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的部署和指示,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
2、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应采取的对策,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和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3、支持政法各部门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办事,研究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的执行情况,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对个别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性特别强的或者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协调有关部门的意见,具体办案由各部门依法各司其职。加大案件督查力度,确保公正执法,共同维护法律尊严,真正让人民满意。
4、协助区委加强对政法部门的组织领导,参与组织部门考察政法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
5、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要认真处理,根据职责范围等提出意见,及时检查督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凡是反映政法干警违法乱纪和案件处理不公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决不姑息迁就。
6、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推广政法工作经验,培养先进典型。及时向区委、市政法委员会反映重大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增强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全区政法系统要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充分发挥执法司法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和实效;多元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区实施意见,坚持遏制增量、化解存量、依法打击并重,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2、扎实推动综治平安建设,下大力气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年内技防镇(街道)、技防小区、技防村(社区)建成率分别达95%、90%、85%。实现技防监控“村村通”全覆盖。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挂牌整治一批重点地区。依法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快准狠打击侵财犯罪团伙。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重拳打击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网络借贷等金融领域犯罪和假冒伪劣、非法传销、假币等常见多发经济犯罪。高度关注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重点人群关怀帮扶体系。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机制,全面掌握流动人口信息。推进基层创安和行业创安。深入开展平安区、平安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创建,充分发挥三级社会服务平台在平安建设中的枢纽作用,深化区镇村三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年内,全区50%的社区(村居)达到平安法治示范社区的建设标准,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
3、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促进亭湖和稳久安。全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围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基层法治治理、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基层社会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宣传“六个推进” 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开展“七五” 普法,深入推进法律六进 ,组织实施“法治” 宣传全屏计划,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4、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按照省、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重点推进政治建设述职、重大事项报告、政治工作督查等三项工作制度落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设一支纪律严明的政法队伍;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举措,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
(三)内设机构
政法委员会共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执法督查室、维稳办、综合协调科、指导督查科、国家安全科。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区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员会。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情况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亭财字[2015]271号)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统筹安排、绩效管理”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了2016年部门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人员支出按照2015年10月在职在编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亭财字[2015]271号)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
二、2016年度亭湖区政法委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各表说明如下:
(一)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区直部门预算的通知》(亭财字〔2016〕41号)填列。
1、收入预算
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经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收入总预算为282.5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282.5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282.54万元:主要指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2、支出预算
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经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支出总预算为282.54万元,其中:
(1) 功能分类: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5万元。
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4万元。
③住房保障支出:22.8万元。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
①基本支出:209.54万元 。
②项目支出:73万元。
(二)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2016年预算数为282.5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82.54万元。
(三)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2016年预算数为282.54万元。
(四)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数为282.54万元,支出安排数为282.54万元。
(五)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度亭湖区政法委支出财政拨款282.54万元,其中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5万元,占比 87.6 %;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4万元,占比4.3%;用于住房保障支出22.8万元,占比8.1 %。
1、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2.8万元:主要为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为14.44万元,提租补贴支出预算数为8.36万元。
(六)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8万元,占75.41 %;商品和服务支出16.5万元,占7.8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5.04万元,占16.72%。
(七)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数为0万元。
(八)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体收支预算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为282.54万元,支出安排数为282.54万元。
(九)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为282.5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5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4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2.8万元。
(十)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8万元,占75.41%;商品和服务支出16.5万元,占7.8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5.04万元,占16.72%。
(十一)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度亭湖区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数为16.5万元。其中办公费3.38万元;印刷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工会经费1.44万元;福利费0.4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万元。
(十二)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2016年亭湖区政法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1.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0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2.2 %。另外,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0.8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3.15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费减少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4.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