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农社[2016]3号)精神,经区、镇初审,拟推荐盐城苏龙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联社、盐城市亭湖区李灶草业专业合作社、盐城市亭湖区兴合顺蔬果专业合作社、盐城市亭湖区乾建湖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申报2016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15日
联系电话: 66691117
亭湖区委农办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