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开展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我区参照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盐城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指导目录>的函》(盐食药监食生函[2016]42号)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盐城市亭湖区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97692880@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盐城市亭湖区大庆中路78号,联系人:吴静,联系电话:0515-88184331,邮政编码:224002。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