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实施盐城市剧场路旧城改造(三期)项目,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剧场路旧城改造(三期)项目(二小及周边地块)房屋拆除工程的投标申请报名。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盐城市剧场路旧城改造(三期)项目(二小及周边地块)房屋拆除工程;
2.2工程地点:开明巷以西,环城西路以东,三院南围墙以南,育红巷以北;
2.3工程规模:拆除面积约13900m2(根据现场情况,甲方有权确定拆除面积和内容);
2.4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要求的进度组织拆除,全部交房后20天内拆除结束并将场地平整到位;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物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至少具有一项2011年1月1日以来(以拆除合同或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拆除面积在5000m2以上(含5000m2)工程项目的拆除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合同中必须标明拆除面积)。
3.4其他要求
因该拆除工程安全风险较大,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肆拾贰万元(其中含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帐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的收款人为: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国贸支行;帐号:752012019000000150。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
六、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1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到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跃进路58号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下列资料,缺任一项将导致审查不合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5)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八、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剧场路旧城改造(三期)项目房屋征收指挥部
联系人:葛小浩 联系电话: 13961977522
代理机构: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 瑾 联系电话:15051086531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