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柏春高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经研究决定:
柏春高同志兼任新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陈伟同志兼任新唐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火旭斌同志兼任城东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刘富兵同志兼任五星村民委员会副主任;
陆敏权同志兼任东闸村民委员会副主任;
沈正松同志兼任东闸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
夏海红同志兼任印汽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
张红霞同志兼任雅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五星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索引号 | 11320902K12927108H/2011-01680 | 组配分类 | 机构概况 |
发布机构 | 五星街道 | 发文日期 | 2011-03-18 |
文号 | 五星委【2011】2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时效 |
关于柏春高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柏春高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经研究决定:
柏春高同志兼任新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陈伟同志兼任新唐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火旭斌同志兼任城东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刘富兵同志兼任五星村民委员会副主任;
陆敏权同志兼任东闸村民委员会副主任;
沈正松同志兼任东闸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
夏海红同志兼任印汽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
张红霞同志兼任雅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五星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