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760J/2011-01698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亭湖区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1-02-16
文号 亭环党组[2011]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和联系点的通知

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和联系点的通知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联系点调整如下:

谷亚先   局长、党组副书记

主持区环保局、区环委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

祁士华   党组书记

主持区环保局党组全面工作。负责考核督查等工作。

分管纪检组。

胡新民   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落实河段长责任制、环保执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访稳定、收费计划、法制宣教、绿色创建、秸秆禁烧、“清水走廊”建设、环境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

分管环境监察局、法制宣传科。

联系点:盐东中队

黄兴阳  副局长、区生态办主任、党组成员

主持区生态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外经外事、制度建设、规划财务、审定收费计划、政务及环境信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染控制、固废和放射源安全管理、强制性清洁生产、环境统计、环保科技、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区创建等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

分管科技科、污染控制科、环境科学学会。

联系点:伍佑中队

吴征峰   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环境监测、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污染源调查、环评监理、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

分管环境监测站、招商办。

联系点:新兴中队

陈  熙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纪检监察、党群、政法、群团、精神文明、行政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建设项目审批、效能监察等工作;协助“三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环境影响评价科。

联系点:新洋中队

张朝元   区环境监察局局长、党组成员

主持区环境监察局(大队)全面工作。负责环境监察、环境信访与污染纠纷调处、排污收费、秸秆禁烧日常管理、环境应急监察等工作。

分管区秸秆禁烧办公室。

联系点:水源大队

王  祥   副主任科员兼办公室主任

负责局办公室、财务管理、网站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点:五星中队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位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创先争优、党风廉政、招商引资、专项奖补、信访稳定、安全应急和开源节流等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抄报:区委常委嵇绍乾、区政府副区长陆达成、区政府办公室,

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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