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洪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
区委组织部:
因工作需要,现根据区委组织部《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亭组[2007]35号)文件规定,经街道党工委研究,拟采取民主推荐方式,对部分股级干部进行调整:
陈洪富,现兼任街道办公室主任,拟不再担任街道办公室主任职务;
蒋中亚,现为街道党群科科长,拟任街道办公室主任职务,不再担任街道党群科科长职务;
成玉海,现为街道社事科科长,拟任街道党群科科长职务,不再担任街道社事科科长职务;
丁建威,现为街道社事科副科长,拟任街道城管科科长职务,不再担任街道社事科副科长职务;
吴 郁,现为街道计生站办事员兼任街道团委副书记,拟兼任街道团委书记职务;
王海南,现为街道劳保所所长,因调离五星街道拟不再担任街道劳保所所长职务;
孙凤华,现为街道劳保所办事员兼任街道妇联副主席,拟任街道劳保所副所长职务,不再兼任街道妇联副主席职务;
徐兰凤,现为街道人力资源中心办事员,拟任街道人力资源中心副主任职务;
俞莉莉,现为街道计生站办事员,拟兼任街道妇联副主席职务;
杨 玲,现兼任街道妇联主席,拟不再担任街道妇联主席职务。
以上请示当否,请示复。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五星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