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盐城环保科技城、亭湖经济开发区、新洋经济区、盐城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市、区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负责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包括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研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疑难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处理、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要合同审查与洽谈、法制培训与宣传等职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二、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法律顾问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分管法制工作副区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兼任。
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等直接从事政府法律事务经验丰富的人员、高等院校或者科研机构的法学专业知名学者以及律师事务所知名执业律师中聘任。同时,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一定数量的法律专业人士作为法律助理,协助处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经费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法律顾问助理的经费以及临时聘请学者、专家的工作费用,在区政府办(法制办)设立区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纳入区政府办(法制办)部门预算予以保障,据实支付。
四、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定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3 日
附件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 委 员:祁新桐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委 员:支云峰 区政府办主任
委 员:吴一平 盐城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
朱广东 江苏沿海开发研究院院长、盐城师范学院法学教授、上海厚普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任满军 盐城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副教授、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主任
薛为民 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
王金梁 区司法局副局长
陈辉芳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刘 玲 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铁桥 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杭建华 江苏新中一律师事务所主任
楼向阳 江苏法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符卫奇 江苏中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孙学荣 江苏中茵海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仁荣 江苏昊业律师事务所主任
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区政府法律顾问如需进行调整,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方案报主任委员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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