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盐城环保科技城、亭湖经济开发区、新洋经济区、盐城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根据《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实施方案》(亭政发〔2017〕72号)精神,现将《盐城市亭湖区首批区级“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盐城市亭湖区首批区级“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