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亭湖区托育服务机构设立和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反馈
为进一步规范托育服务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助力“优学在亭湖”服务品牌建设,把高品质民生“四件事”不断推向纵深,提升全区“一老一小”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我区面向社会针对《盐城市亭湖区托育服务机构设立和管理试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25日,目前已结束,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面向全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结果
1、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第三章第十三条修改为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向区行政审批局申请登记。
2、区住建局提出第五章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修改为区住建局负责监督托育机构项目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
3、区消防大队提出第五章第二十四条第六款修改为区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指导主管部门对托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以上意见已修改。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