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559885/2026-21541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便仓镇 发文日期 2026-09-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地块详细规划图则》批前公示

《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盐城市亭湖区三区三线已启用。为保障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顺利投用,完善医院对外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条件,规范规划许可与土地供应手续,保障土地科学合理、集约高效利用,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需编制《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地块详细规划图则》,对便仓镇开放大道东侧地块的土地用途、道路红线及建设控制要求等作出实施性安排。

现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日期为2026年9月 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欢迎公众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地块详细规划图则》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军

联系电话:15161993355

邮 箱:15161993355@qq.com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亭湖区便仓镇开放大道东侧、卞古路以南,西至开放大道,东至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南、北以规划道路红线及勘测定界界址为准,总用地面积0.1942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典》(2026年);

(6)《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7)《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8)《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9)《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

(1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

(11)《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详细规划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267号);

(1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

(13)《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1-2021);

(14)《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CJJ/T 75-2023);

(15)《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年版);

(16)《江苏省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规程》(2021年版);

(17)《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8)《盐城市亭湖区2523单元(便仓集镇区)详细规划》;

(19)《盐城市城市蓝线规划(2019-2030年)》;

(20)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

三、规划用地性质与布局

1、用地性质

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用海分类代码为1207。

2、规划布局

规划将便仓镇开放大道东侧地块用于建设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配套接入道路,西接开放大道,东接医院新院区,路线长度约260米,地块面积0.1942公顷。

四、地块管控

规划地块用途、用地面积、规划范围、道路红线及控制点属于刚性管控内容,不得擅自改变。城镇村道路用地不适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容量指标,不单独核定地块绿地率;道路绿化按《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CJJ/T 75-2023)控制,原则上道路绿地率不低于20%,侧分带及路侧绿化纳入道路工程同步实施。道路红线内仅允许布置道路、排水、照明、交通安全、绿化、地下市政管线及与医院出入口衔接相关的必要设施,不得建设与道路交通和市政配套功能无关的建(构)筑物、经营性设施及独立停车设施。

五、支撑体系

1、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道路按建制镇支路控制,采用单幅路、双向2条混合车道,典型横断面宽度7.0米,其中车行道6.0米,侧分带1.0米。道路西侧与开放大道衔接,开放大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交叉口通过侧分带、防撞护栏及渠化措施实现快慢分隔,不得在开放大道沿线随意增设出入口。

2、竖向规划

规划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道路设计标高原则上不低于4.05米,与开放大道、医院出入口及周边场地顺接,具体标高结合防洪排涝要求和工程设计复核确定。

3、市政工程规划

给水接开放大道市政给水管网,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道路红线内给水、雨水、污水管线预留至医院用地边界的接口。医院采用10千伏双电源供电,主供电源引自便仓牡丹变电站,备供电源引自伍佑变电站轧花线,配电管廊沿既有道路敷设。照明、通信及弱电管线随道路同步建设,杆件宜共杆整合。

4、防灾减灾

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排涝达到20年一遇标准设防;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15g,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生命线工程提高1度设防。道路宽度、净空及承载能力满足消防、急救车辆通行要求,以开放大道、卞古路作为主要避震疏散与救援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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