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经单位自主申报和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8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亭湖区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或区科技局书面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能打印)和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异议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515)66692604,地址:亭湖区青年东路55号
亭湖区科技局区域创新与科技成果股
联系电话:(0515)66691214,地址:亭湖区青年东路55号区行政中心1214室
附件:1.2026年度亭湖区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
2.2026年度亭湖区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通过名单
亭湖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31日
2026年度亭湖区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认定公示名单..xls
2026年度亭湖区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