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效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2026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6〕63号)、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26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疾控综函〔2026〕8号)、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盐卫监督〔2026〕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全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一、明确抽查任务,压实任务清单
(一)国家和省级抽查任务。
2026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涉及8个专业共下达204件,涉及公共场所119件、生活饮用水6件、职业卫生36件、放射卫生10件、医疗卫生12件、餐饮具消毒1件、传染病防治10件、妇幼健康10件。省级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共下达11件,涉及医疗机构3件、爱国卫生8件(医疗机构控烟6件、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2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由省卫健委统一抽取、匹配检查人员,通过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下达。
(二)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
市卫健委牵头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
牵头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洗浴服务场所联合检查。主要内容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行政检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
其他部门发起的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
1.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对歌舞娱乐场所联合检查。主要内容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行政检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
2.体育局牵头对高危险性游泳项目联合检查。主要内容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行政检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
3.宣传部牵头对影院安全生产联合检查。主要内容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行政检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
4.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疫苗使用质量联合检查。主要内容为对预防接种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
任务清单通过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下达,主动与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接,积极完成省、市卫健委牵头的跨部门联合任务,同时要配合好其他部门发起的跨部门联合任务的完成。
(三)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抽检任务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6〕75号)文件要求,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教室(教学场所)的采光和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其中,学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抽检按照《关于印发 2026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疾控综函〔2026〕8号)标准执行;托育机构的抽检任务应与苏疾控综函〔2026〕8号文中的抽查任务统筹整合开展,数量不足的按要求补足。
二、科学统筹推进,压实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紧扣任务目标,制定随机监督抽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项目、内容、时间节点及责任分工。同步做好随机监督抽查方案公示,涉及到检测任务的,提前统筹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序开展工作。
(二)科学统筹整合推进。强化工作统筹整合,将随机监督抽查与日常监督任务紧密衔接,把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与专项检查、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消毒产品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等统筹推进,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检查事项,减少对同一检查对象多头、多次检查,切实减少对监管对象不必要的干扰。
(三)规范涉企监督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持续优化涉企监督检查方式,探索“监督+服务”和智能化监管模式,依托信息化监管手段进行精准监管。严格落实市“企业安心生产日”制度,规范使用“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
(四)全面提升抽查质量。加强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新取得执法证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要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全面实行持表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全程留痕、可查追溯。坚持从严执法,对检查发现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报告。健全监督抽查问题闭环机制,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立案查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并移交线索;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五)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在随机监督抽查中,对符合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违法行为,要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盐卫监督〔2026〕1号)中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减轻、从轻或免予处罚等柔性执法措施,引导其主动整改、自查自纠,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把握时间节点,规范填报公开
(一)规范填报,提升质量。迅速启动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确保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各项抽查任务。严格把控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要求,通过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数据信息。执法人员在开展省级任务、填报监督检查内容时,需要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监督检查填报”模块“监督信息”栏“是否省抽”中选择“是”。各专业检查内容、要求及附表详见苏疾控综函〔2026〕8号文件。对平台界面设置的必填内容,检查人员应逐项、客观、完整填写,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无检测任务的,在监督抽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网络报告。有检测任务的,在监督抽查后5个工作日内先进行网络报告监督(快检)信息,并在获得检测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网络报告检验结果信息。
(二)依法公开,保障时效。严格落实“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任务完成后,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亭湖区人民政府官网依法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
(三)全面完成,做好总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2026年度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认真梳理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8月25日前,完成游泳场所的监督抽查和数据填报工作。
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年度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
11月10日前,按市通知要求完成全年随机监督抽查及各专业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工作。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