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716875988D/2026-2088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黄尖镇 发文日期 2026-06-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黄尖镇四中沟南侧河堤堤防修复工程(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黄尖镇四中沟南侧河堤堤防修复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人民政,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亭湖区黄尖镇境内

2、工程规模:该河道位于新闸圩区与涵洞圩区分界,东连西潮河,西接新洋港。需整治段为南岸公路桥以西330米、以东65米,全长395米。河道西侧采用翼边管桩防护,东侧采用松木圆木桩防护,对损毁段进行系统修复,造价约148.77万元。

3、工期:90天。

4、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招标范围:黄尖镇四中沟南侧河堤堤防修复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招标人保留对工程量变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和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结果已公告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工程具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有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完成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变更手续超过6个月的,不认定有在建工程。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确保从2026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抗议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4、信誉要求: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 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第3、4、5、6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发放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现场报名也可微信报名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标明项目名称、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于2026612日至20266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北京时间)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鲁艺路8号虹景苑1幢二楼招标代理部,电话:13584773051同微信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文本费伍佰元整,一旦缴纳概不退还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除现金外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电汇、转账、银行保单、银行保函形式的保证金复印件,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响应人免交谈判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付款用途须简单备注xx公司xx项目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名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亭湖分公司

账号1040100104000924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盐城南苑支行

特别提醒: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请投标人将银行汇票、转账记录等形式的保证金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且清晰有效。

六、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本工程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注: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须提交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

1、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820 741 788”,“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2026年6月25日8时00分开放、开标会议结束后关闭。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周晓丽      联系电话:13584773051

2.1投标文件提交开始及截止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6月25日8时00分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5日9时00分,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5日9时00分。

注: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至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送到后即撤离,以视频会议公开、招标人及纪检监督的方式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到后进行开标,开标会议结束前给投标人5分钟的时间提出异议,如不提出视为无异议,认同开标程序。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人民政 

地址:亭湖区黄尖镇人民路17号       

联系人:朱先生

 话:1385107289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鲁艺路8号虹景苑1幢二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周晓丽

 话:1358477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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