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盐财农〔2025〕74号)文件有关要求,2026年中央资金60万元用于我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经研究确定便仓镇地塘村和南洋镇陈井村
享受该笔资金,各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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