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盐财农〔2025〕74号)现将2026年中央及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便仓镇地塘村、南洋镇陈井村
二、项目实施名称及内容
便仓镇地塘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由镇平台公司对新桥村原小学土地进行入市摘牌,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地塘村出资50万元购买。南洋镇陈井村投资140万元,实施购置门面房出租项目,门面房位于万泰时代城,面积约79平方米。
三、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6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0万元,村自筹资金90万元,合计190万元。
四、受益对象
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示时间为5月6日-5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接待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515-66871501。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