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56E/2026-20543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亭湖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6-04-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法向昆山市玉山镇良鹏展达模具厂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公告

昆山市玉山镇良鹏展达模具厂:

本局2025年9月9日收到关于程曾宇的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核材料于2025年9月22日予以受理,现已调查核实并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902工认〔2026〕130号),通过EMS快递方式多次送达均被拒收。

现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贵单位,依照《工伤认定办法》‌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苏人社规〔2022〕7号)第三项第三十二款‌的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文书。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盐城市华湖路10号亭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5-66691260

特此公告。

附件:《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902工认〔2026〕130号).pdf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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