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3XK/2026-20242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亭湖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6-02-0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亭湖区民政局2026-2028年民政服务站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征求公众意见函


为进一步提升亭湖区民政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健全基层民政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亭湖区民政局拟实施2026-2028年民政服务站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高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亭湖区各民政服务站开展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服务周期为2026年41日至2028年331日,为期2年。

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等群体的走访排查、需求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讲);老年人关爱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老年社交康乐、智慧养老指导、留守老人探视陪护);残疾人帮扶服务(康复辅助、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社区治理服务(社区邻里互助、志愿服务培育、社区矛盾调解、基层治理参与引导);以及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社会工作服务。

二、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围绕以下方面,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1. 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合理性、全面性的意见建议;

2. 对本项目服务方式、服务标准的意见建议;

3. 对本项目服务覆盖范围、服务对象保障的意见建议;

4.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管理、服务评估的意见建议;

5. 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合理意见建议。

三、征求意见方式及期限

(一)意见反馈方式

1. 书面反馈: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盐城市亭湖区民政局(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大星南58亭湖区民政局,邮编:224000),并在信封上注明“亭湖区2026-2028年民政服务站购买社工服务项目意见反馈”字样。

2. 电子邮件反馈: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43138151@qq.com,邮件主题注明“亭湖区2026-2028年民政服务站购买社工服务项目意见反馈”。

3. 电话反馈:联系人:顾汉文,联系电话:0515-68082230(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征求意见期限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自20262 9 日起至2026 2  11 日止(共 3 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

1.  反馈意见请务必注明提出意见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核实相关情况。

2.  我们将对所有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对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将积极采纳融入项目实施方案中。

特此函告。

 

 

盐城市亭湖区民政局

2026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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