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亭湖区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5万元。
4、最高限价:5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及内容:2026年亭湖区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具体如下:(1)对采购人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参与采购人实施的重大事项、重大行政行为的风险评估,为重大事项风险防范提供法律论证意见;(2)对采购人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3)协助采购人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对采购人的招投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4)参与处理涉及采购人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代理采购人参加诉讼、仲裁案件处理,维护采购人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合法权益。(5)协助处理采购人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参与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对调查取证、强制措施、处罚决定等环节进行法律风险预判与防控,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6)协助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并参加案审会议;对信访件受理、办理及答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重点信访人接待,为信访件处理提供法律意见;(7)每周固定时间段由法律顾问派驻专业人员在采购人处现场办公,提供日常法律支持;(8)协助采购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对采购人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9)办理采购人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一年,开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3)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4)人员配置要求:法律顾问单位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 2 名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法律顾问人员,且人员配置应相对固定,共同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2月6 日至2026年2月 1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到江苏宏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8795481292)领取采购文件,可采用添加微信并通过邮寄方式领取采购文件(微信号:18795481292),采购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2 月27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2月 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新区绿地商务城一期12-4号楼520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农业农村局”发布的更正公告。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5、潜在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6、投标保证金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有关规定,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
联系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 0515-89880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宏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79548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