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824G/2026-20220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6-02-0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亭湖区202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更正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名称:亭湖区202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1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更正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资格要求: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为5人,且须具有2025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2025年参与的盐城市招标代理考试的相关合格证明。其中:

2.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的从业人员。

2.2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土建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

2.3其他人员配备满足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需要。

2.4投标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现更正后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发改2025第34号令)第三章第十条规定代理机构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编制招标文件、存储招标资料等所需要的办公条件;

1.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

1.4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未因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等规定被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1.5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1.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资格要求:

2.1项目负责人应当是本单位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的从业人员。

2.2其他人员配备满足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需要。

2.3投标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更正日期:2026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及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年2月4日调整为2026年2月11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2月9日9:00调整为2月26日9:00。

3、其他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15-666904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139619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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