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10501/2026-00027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6-01-0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庆丰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亭湖区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庆丰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及区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1,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市亭湖区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庆丰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盐城市亭湖区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庆丰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等进行招标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测绘、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专业深化设计)、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设计内容如下:工程主要涉及庆丰林带、三中沟、四中沟、五中沟、跃进河、七中沟等河道的岸坡带和缓冲带,工程措施包括河道疏浚、河道整坡、岸坡防护、亲水平台等;林草措施为绿化种植;其他措施包括铭牌,水文化标识标牌等。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3设计服务期限本合同项目从发包人通知开始设计到中标人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间隔为: 7日历(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方案,方案经发包人认可后2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报评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具备水利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公布信息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1  14 1800(北京时间)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或微信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科城街道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12号楼(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1575172521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2026 1  30 15: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9.其他内容

9.1付款方式:提交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成果后(通过设计方案审查),付合同价款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清。每次付款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付款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2招投标监督投诉电话:0515-66690436

9.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9.4最高限价:17.5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10.联系方式

人: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工程建设处     

   址:亭湖区青年东路55    

人:韦先生      

   话:0515-8988043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科城街道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12号楼    

人:董先生      

   话:1575172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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