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1085K/2026-00002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南洋镇 发文日期 2026-01-0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维修青墩集镇周边道路工程(盐特线)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维修青墩集镇周边道路工程(盐特线)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维修青墩集镇周边道路工程(盐特线)

2、工程地点:亭湖区南洋镇镜内

3、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维修青墩集镇周边道路工程(盐特线)的施工,划投资约为91.5 万元,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6、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和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岗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 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不允许违规分包。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现金、转账、电汇或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等以上多种形式,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1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名称:江苏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0173523605250716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人民路支行

2.2 若采用现金,投标人应在上述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包装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3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银行保函原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无须密封),并将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银行或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

2.4若采用保险机构保单,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如出具纸质保单的,则保单原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无须密封),并将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出具电子保函的,则须将保单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有关事项: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26 1   4 日至2026  1   9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身份证到江苏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开放大道5号东进国际装饰城1号楼7楼】或将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身份证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微信(账号:13305116215)报名并缴纳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2、现场考察: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考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踏勘结果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标前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有疑问必须在开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或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3573138062@qq.com;同时请电话告知,否则视为无疑问)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加盖公章)。如果不提出,投标人按图纸施工,不得变更工程量,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电话问答或口头问答的有效性,以及不接收没有加盖公章的疑问(所有询问,均以加盖公章的书面或电子邮件来往为准)。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人将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单位。

六、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15-88895277

十、本公告发布于: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http://tinghu.yancheng.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905107058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盐新路26号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3770048393

:盐城市开放大道5号(东进国际装饰城1号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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