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达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杨民国等47人投诉你单位拖欠1262291.97元工资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亭人社察催字〔2025〕第4号),请你单位在10日内依法支付杨民国等47人劳动报酬合计1262291.97元,并加付百分之五十的赔偿金631145.99元,合计人民币1893437.96元(详见欠薪明细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亭人社察催字〔2025〕第4号).docx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