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760J/2025-20928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6-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4个、全省第32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根据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组织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理论学习,以“一把手话安全”和专题学习、专题研讨、辅导报告等形式深入宣传阐释,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不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动理论学习见行见效。

时间安排:6月底前

牵头科室(单位):安监科

2.开展专题宣讲。结合“企业大走访”活动,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要任务,局分管负责同志走进企业、走进园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全面了解企业环境安全生产情况,帮助企业解决环境安全生产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

时间安排:6月底前

牵头科室(单位):安监科

二、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消除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3.扎实开展危险废物全链条治理。全覆盖排查整治危废经营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全链条治理,从经营许可、环评审批、隐患排查、日常监管、信用评价、宣教教育等环节入手,严格实施源头管控,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全区危废经营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时间安排:8月底前

牵头科室(单位):安监科及各科室、单位

4.持续深化废铅蓄电池专项整治。切实巩固废铅蓄电池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组织开展废铅蓄电池环境安全整治工作回头看,推动存在问题整改到位,确保辖区内所有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门店)环境问题隐患清零、规范管理。

时间安排:12月底前

牵头科室(单位):安监科

5.积极开展系统内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系统内食堂、化验室、仓库、宿舍等“三合一”场所排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和火灾防控措施,杜绝发生火灾事故。建立健全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宣传引导,规范消防标识,定期检维修消防设备,定期清理逃生通道,定期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健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

时间安排:12月底前

牵头科室(单位):办公室

三、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民安全素养

6.认真组织线上线下活动。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网站等媒介作用,开设专栏专题,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内容。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宣传片,利用单位电子屏、大厅、户外楼宇大屏等宣传安全生产有关常识,张贴或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横幅、挂图等,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时间安排:6月底前

牵头科室:安监科、法宣科

7.认真组织应急实践。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或应急救援等内容,组织环境安全方面应急科普趣学、网络知识答题、自主录制讲解视频等线上线下活动。开展环境安全应急普讲,为群众讲解科普各类安全隐患的成因、辨识方法和处置措施,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时间安排:6月底前

牵头科室:法宣科

除上述活动外,各科室、单位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本次安全生产月主题,自行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活动,共同凝聚生态环境安全发展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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