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国家、省、市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有效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全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一、随机监督抽查任务
(一)国家、省市单部门监管任务。
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共下达213件,涉及公共场所154件、职业卫生3件、放射卫生9件、学校卫生7件、医疗卫生13件、消毒产品1件、传染病防治15件、妇幼健康11件。国家抽查任务由省卫健委统一抽取、匹配检查人员,通过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下达。
省级随机监督抽检在国家抽查任务基础上,共下达任务47件,涉及职业卫生35件、医疗卫生1件、爱国卫生11件(根据省要求及时调整)。
(二)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
省卫健委发起的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
1.牵头联合药监、税务、市场监管部门对医疗美容机构检查。主要内容为:对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对护士执业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医师执业的行政检查、对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的行政检查、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
2.牵头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机构检查。主要内容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行政检查、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
3.牵头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检查。主要内容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行政检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
省其他部门发起的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
1.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对歌舞娱乐场所联合检查。主要内容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行政检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
2.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对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管理联合检查。主要内容为:对预防接种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
市卫健委牵头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
牵头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洗浴服务场所检查。主要内容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行政检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
任务清单将通过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下达,待上级部门抽取下发。
二、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安排。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紧扣目标任务,制定随机监督抽查具体实施方案并公示,科学安排,有序推进。涉及到检测任务的,及时统筹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
(二)科学统筹推进。要做好随机监督抽查与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任务的统筹安排,做好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与专项检查、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消毒产品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的有机整合,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检查事项,避免对同一检查对象多次检查,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三)规范涉企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创新涉企监督检查方式,探索“监督+服务”和智能化监管模式,能采取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非现场执法检查方式的,可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市“企业安心生产日”制度。
(四)提高抽查质量。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要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做到持表检查、全程留痕可追溯。要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报告。要强化监督抽查问题闭环管理,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立案查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并移交线索;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五)包容审慎监管。在随机监督抽查中,发现被抽查对象的违法行为符合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要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盐卫监督[2023]17号)中规定的程序给予减轻、从轻或免予处罚等柔性执法措施,引导其合规整改、自我纠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填报和公开
(一)规范填报,提高质量。在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各项抽查任务,并通过省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按时上报相关信息。卫生监督员在开展省级任务、填报监督检查内容时,需要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监督检查填报”模块“监督信息”栏“是否省抽”中选择“是”。各专业检查内容、要求及附表详见苏疾控综函[2025]2号文件。对平台界面设置的必填内容,检查人员应逐项、客观、完整填写,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无检测任务的,在监督抽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网络报告。有检测任务的,在监督抽查后5个工作日内先进行网络报告监督(快检)信息,并在获得检测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网络报告检验结果信息。
(二)依法公开,确保时效。在抽查任务完成后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亭湖区人民政府官网依法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
(三)全面完成,做好总结。要按照时限要求,全面完成2025年度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要认真梳理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6月10日前,区卫生监督所将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医疗卫生(医疗、血液)、中医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控烟、托育机构随机监督抽查阶段性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专业牵头科室。
8月25日前,完成游泳场所的监督抽查和数据填报工作。
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年度监督抽查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
11月5日前,区卫生监督所将全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综合业务科,同时分专业将全年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中心相关牵头科室。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