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559885/2025-20595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便仓镇 发文日期 2025-04-0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人民政府招聘村(社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公告

根据区人社局关于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一、岗位及人数

便仓镇人民政府管辖区域内村(社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共招聘3人。(详见附件1:便仓镇村(社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设置明细)

二、工资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月工资由各用工单位根据岗位性质、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合理确定,但不得低于区最低工资标准(2260元/月)。

三、资格条件

经亭湖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十一)盐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4月16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为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各村(社区),报名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有关信息;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用人单位的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五、聘用

(一)核查。各用人单位将报名人员信息报便仓镇便民服务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汇总名单后报区人社局进行就业困难身份核查。

(二)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对通过就业困难身份核查的报名者进行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各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四)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务协议后正式录用。

六、招聘咨询电话

便仓镇便民服务中心电话:0515—88832980

七、监督电话

便仓镇纪委:0515—68995121

 

 

附件:1.便仓镇村(社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设置明细.xlsx

2.便仓镇村(社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x

 

                   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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