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6月2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卫健委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卫健委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一体化发展格局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出台《亭湖区紧密型县域数字化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组建“亭湖区紧密型县域数字化医共体”,以区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全区15家基层医疗机构为成员单位,覆盖全部村卫生室及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成立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为区域医共体建设提供数据监测、分析运用、定期通报、督查考核、奖惩兑现等服务保障、技术支撑工作。
2.关于“数字化‘十张网’基础建设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数字化“十张网”建设纳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智慧急救中心已加入全市智慧急救一张网,其余中心选址在区人民医院,分两阶段实施到位。项目一期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心电诊断、影像诊断、消毒供应、远程会诊、区域审方等六张网完成建设上线运行;项目二期送医送护(医养结合)、慢病管理(医防融合)、医疗质控、转诊服务等中心和医共体驾驶舱已落实建设单位,正在进行软件系统开发。
3.关于“分级诊疗运行质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亭湖区紧密型县域数字化医共体,建立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间的双向转诊通道和平台,明确双向转诊标准及流程。全面落实下派专家驻点基层服务、多学科专家团队巡回医疗等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和医生业务能力“双提升”。二是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提质增效”,创成“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单位14个,省社区医院10个,创成2个五级和4个四级中医馆。
4.关于“实施‘一院一特 ’建设任重道远”问题的整改。
一是基层医疗机构已创成1个省级基层特色科室和28个市级基层特色科室。全区15家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国家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对照服务能力标准和指南,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方案持续改进。2024年度新创成2家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机构、2家江苏省社区医院。
二是积极与上级医院药学部开展业务协作,为我区25名药学人员开展药学服务能力提升线下培训,同时邀请市外知名药学专家进行线上专题讲座,参学人员全部通过省药师协会理论及实践考试,取得家庭药师证书。各医疗机构将取得证书的药师编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辖区居民提供药学服务。
5.关于“村级卫生服务阵地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2024年新创成4个“甲级村卫生室”,截至年底,全区共创成13个“甲级村卫生室”,共有20家卫生室达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占比18%;2023至2024年共完成南洋镇兴隆村等16个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工作;积极实施“镇聘(编)村用”、“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充实卫生室工作人员队伍,2023年新进20名村医,2024年新增53名村医。
6.关于“基层中医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2024年新招录中医类别医师5人,申报江苏省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3人,遴选10名临床技术骨干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理论学习,并参加实践能力考核。组织开展中医药宣传月、“歧黄校园行”、中医药进社区、中医药法普法宣传等宣传活动,提升中医药知晓率和关注度。开展基层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培训班,推广实施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对15家基层单位开展“三伏贴”技术备案工作,提升中医药服务内涵和质量。青墩卫生院成立宋峻名中医工作室,区人民医院成立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发挥传帮带作用,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7.关于“应急管理体系还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与市一院、市三院等市直三甲医院协作,有效推动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建设,目前三大中心均通过验收。
二是已于2024年6月中旬按照省市部门时间节点完成区级基层传染病应急小分队的组建,按要求已将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全部配置到位。
8.关于“健康教育针对性干预效果欠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问卷调查、小组访谈等方式收集数据,再对数据分析以了解目标人群健康素养现况,确定目标人群的主要健康需求,精准选题。通过问卷调查等评估方法对目标人群的知识、态度、行为、健康结果等层面进行评估,做好结果反馈,形成长效机制,做到持续改进,最终达成闭环。
二是通过"4·25"预防接种日等主题活动,深入社区、学校,开展疫苗知识科普宣传教育;优化接种服务,增设接种点,延长服务时间,推行预约接种;加强重点人群接种,部署针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开展个性化接种服务。
9.关于“重大传染病防治联动发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持续加大基层医疗机构、乡村医生对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业务能力,规范病人管理,加强区、镇、村三级防控信息互联互通,区级对基层医疗机构患者发现和疑似患者到位诊治情况及时进行统计反馈,对未到位的可疑或确诊肺结核病人及时落实追访,提高管理追踪到位率。新开展了盐东无结核社区建设(省级项目),并以项目为引领,进一步推进全区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2024年底完成大洋及东亭湖2个街道艾滋病患者管理下沉试点工作。同步与盐南高新区、市开发区艾滋病患者告知、随访管理工作的交接。
10.关于“监督执法保障还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区卫生监督所与疾控中心已合邸办公。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在改革过程中,不减少执法力量,通过公开招聘人员充实执法队伍。
11.关于“执法监督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专项稽查,进一步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统一并使用新的回访记录格式,开展闭环执法回头看稽查。组织开展文书质量稽查,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性提升。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相关规定,对案件的违法情节因素充分考虑,自由裁量幅度合法、合理。加大包容审慎案件办理力度,2024年办理包容审慎案件15个。
12.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周开展两次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集中培训,截至2024年底,区疾控中心共12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江苏省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理论考试。所有现场检测仪器设备全部配置到位,并以优秀等次通过江苏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将于2025年4月对疾控中心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进行确认。
二是根据《卫生监督信用监管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对2024年公共场所单位卫生信用度等级进行了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13.关于“人才招引培养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人民医院出台高层次人才招引培养政策。动态调整相关基层单位的编制数,进一步加大招引力度盘活空余编制,减低空编占有率。
二是积极与上级医院沟通对接,按照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合理统筹安排下基层医师,下基层完成后对其工作量及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鉴定。
14.关于“卫技人才短缺未有效改善”问题的整改。
2024年通过公开招聘为基层引进18名卫技人员;通过定向招聘引进55名临床医学人才。2023年和2024年区人民医院共引进9名高层次人才。
15.关于“医教研协调发展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邀请外市三甲医院临床科研专家来院现场专题讲座。积极发动科室青年骨干力量,尤其是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积极性,尽一切努力培植、孵化出高质量论文,在数量和质量上均有所突破。
16.关于“安全隐患清除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加强不定期巡查,经卫生监督员对关停单位走访核实,便仓3家单位均委托符合条件的餐消单位进行生产,均未发现复产迹象。
17.关于“安全监管仍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区涉及检验检测的24家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督查和整治医疗机构及体检机构等套收套保、违规外包、诱导开单、逐利推销、“代人体检”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行为。对排查的问题认真梳理,加强督促整改,完善工作台账,严格执行“问题销号”制度,逐一落实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针对学生饮水设施消毒问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的培训,结合2024年秋学期学校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18.关于“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模板,明确记录必填要素,有效提升了检查记录的质量。组织科室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提升检查记录填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加强对安全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和所需时间的评估,对能即知即改的隐患,当场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缩短整改期限,并明确专人跟踪督促。规范人员防护措施,确保整改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19.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开展警示教育“家家到”活动,结合系统内近几年发生的典型案例剖析点评,促进全系统各医疗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管挂钩班子成员积极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开展述职述廉考核,对基层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进一步督促各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不足。
20.关于“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医疗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集中整治,修订完善了招投标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管理制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针对编外人员聘用、医疗设备采购、基础建设等重大事项,采取单位申请、科室初核、委班子会或党委会研究,再组织实施。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同步做好重大事项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三是每季度开展行风建设教育,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规定。将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督查。将医德医风与年度考核挂钩,落实奖惩措施。
21.关于“廉政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围绕510警示教育月内容持续在各医疗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家家到活动,深刻剖析近几年系统内发生的多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把“严”的氛围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职工。同时加强对廉政教育学习参与度的监管,落实学习会议签到制度。创新廉政教育学习形式,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扫码答题,引导各参加开展党纪法规及医德医风的学习。
22.关于“不规范列支”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学习经费支出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对报支的项目内容、工会福利发放对象等逐项审核把关,对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3.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系统内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了“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收入、支出管理,明确现金借款范围及流程,确保现金借款在规定时限内报支并完成账务处理。
24.关于“相关资金发放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落实经办业务科室明确经办人对财务资金使用负责,对拨付给第三方机构的资金做好闭环跟踪管理。
25.关于“报支附件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财务报支相关规范,认真履行财务核算与监督的责任。明确报销手续及附件要求,对报支材料从严把关。
26.关于“专项资金绩效考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付标准,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和资金分配办法,通过优化绩效评价方案,严格按照支付标准进行资金分配,进一步提升了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严谨性。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27.关于“疫苗往来款催收、清收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着力完善非免疫规划疫苗往来款管理制度,强化资金清收工作。为确保疫苗接种服务有序开展,对17家公立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单位实行“次月领苗、当月结清”的还款政策,给予一个月还款宽限期;对民营预防接种单位严格执行“先款后苗”的预付款制度,切实规范疫苗款项管理。
28.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在全系统开展全面排查,对于存在问题,逐项落实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并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涵盖政府采购流程、采购合同管理、招投标程序、采购档案管理等方面,提升全员法律风险识别能力,确保采购活动能够在法律框架内高效有序开展。修订完善卫健系统重大项目决策机制,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委托专业招投标第三方机构按程序执行。
29.关于“对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医疗设备采购、基础建设等重大事项,采取单位申请、科室初核、委班子会或党委会研究,再组织实施。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监管,确保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30.关于“调查研究还缺实效”问题的整改。
结合“健康在亭湖”品牌提质工作,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工作,锚定基层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全面调查研究,并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开展“一院一策”自选动作,助力基层高质量发展。
31.关于“考核评比还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紧紧围绕“三首”目标,锚定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注重医疗业务能力提升,弱化营业收入的绩效考核,注重医院长期发展。结合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对基层不进行考核评比。
32.关于“借用人员占比高”问题的整改。
我委严格执行为基层减负政策,先后分二批清退借用人员。通过成立区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和区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进一步用好用活机关空余行政编制,来保证全系统工作正常开展。
33.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利用“三会一课”、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机会,班子成员充分交流发言,党委书记带头上专题党课。在四楼党建驿站专设阅读角,提供政治、经济、历史、法律、文化等方面学习书籍,工作日和每周六上午开放,供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阅读学习。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实践,在“健康在亭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善育在亭湖”等重点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34.关于“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机制,严格遵循大额资金集体讨论制度,1万元以上费用支出必须经委党委会集体研究表决同意。费用报支时,无“经党委会研究同意”的记录不予报销。
35.关于“抓党建工作存在被动应付”问题的整改。
下发《关于调整亭湖区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明确了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并下设办公室,由委机关党总支负责日常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已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落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逐步推进实施。利用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市卫健委、区机关工委党建工作要点内容,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拟定2025年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36.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利用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今年2月份再次学习了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活动,做到率先垂范,力争实现共同提高和促进工作的效果。
37.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按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工作要求,各支部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了组织生活会方案,并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征求了对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的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38.关于“党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利用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执行党内生活制度。对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台账资料和制度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结果。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已按党课制度要求每季度讲一次党课。
39.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委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利用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同时建议每月20日各支部党员主动缴纳当月党费,次月初公示每位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各支部明确专人负责收缴党费登记,对未及时缴纳党费或党费未足额及预交党费的党员进行提醒,并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明确党员义务。
40.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各支部利用党日活动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委机关党总支对上半年发展党员内审材料的每个环节全程把关,确保发展流程规范。
4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加强中层人事选拔任用业务培训,全面、完善收集全程纪实材料,对重要材料及时归档整理。
42.关于“重点岗位轮岗交流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区委巡察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对5名基层院长、7名中层干部、9名财务人员进行轮岗交流,2024年7月已全部调整到位。15家基层医疗单位通过自查,调整分管院长分工8人,调整药品、耗材、项目、检验等采购人员15人。
43.关于“区疾控中心编外人员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区疾控中心已立行立改于2024年4月按照程序与相关人员解除聘用手续;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区卫健委重大事项上报审批制度,根据目前疾控机构改革要求,合规引进人才,严格人员管理。
44.关于“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根据班子成员分工的变动及时调整保密委员会成员,将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保密工作的要求作为党委会议题定期专题学习会办。
45.关于“涉密人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健全人员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进行涉密文件处理,整理密电管理台账。
46.关于“涉密文件登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对涉密文件及时登记,规范涉密收发文登记簿要素管理。明确专机专用,涉密文件一律用涉密计算机处理。
47.关于“涉密载体管理有瑕疵”问题的整改。
在无定密事项报备表、涉密计算机上张贴涉密标识,做实做细涉密载体管理。
4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纲领,部分班子成员围绕意识形态工作“是什么、抓什么、怎么抓”等关键问题做了交流发言。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活动内容,同时各基层单位已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并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利用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对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通过文件精神解读及案例剖析进行全面讲解,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能力。
4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围绕各自分管条线交流意识形态防控工作。全系统每月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建立网络舆情研判制度,提高网络舆情处置能力。对可能引发网络舆情的风险因素重点关注,对已出现的网络舆情及时调动各方资源共同处理,形成工作合力。
50.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对“亭湖卫健”“健康亭湖”微信公众号进行整合,持续推进守正创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中央及省市区委在卫生健康工作重点工作部署的宣传工作。利用四楼党员驿站开展了红色故事宣讲和书画展活动。同时利用单位西边楼梯立面墙展示优秀医护人员风采,宣传正能量。多次开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讲德活动,委机关党总支利用党日活动以视频形式宣传身边的榜样事迹。安排专人每月定期更新党建长廊信息,进一步加强阵地宣传工作。
5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加强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组建区紧密型医共体。
52.对于“推动整改措施落细落地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4年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我委已全部清退借用人员。在全系统开展财务违规问题专项检查,均未发现存在类似情况。
53.关于“部分问题整改出现反复”问题的整改。
召开巡察反馈问题讨论会,针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各相关科室(条线)汇报调查情况,分析发生的根本原因。制定详实的整改方案,推进问题的整改。对制度层面存在漏洞的,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68552867;电子邮箱50243624@qq.com。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