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盐财农〔2024〕82号)现将2025年中央及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新兴镇镇西居委会。
二、项目实施名称及内容
新兴镇镇西居委会盘活闲置废旧厂房资产出租项目。项目位于镇西二组西南角(原盐城市钱氏砼业有限公司内),对村集体所属老厂房进行盘活,重新修建成1幢1200平方米厂房、200米围墙、800平方米场地。
三、资金来源
村自筹20万元,省级以上财政补助80万元,合计投资资金100万元。
四、受益对象
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示时间为4月25日-5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接待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515-66871501。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