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盐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先锋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盐办通〔2025〕40号)工作要求,评选表彰盐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先锋奖。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在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基础上,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现对拟推荐的10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我委或有关部门反映,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联系电话:0515-89880514。
附件:盐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先锋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拟推荐对象名单
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盐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先锋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10)
政府办、区发改委、亭湖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检察院、环保科技城、新兴镇、黄尖镇、立铠精密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10)
严亚东 区城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四级高级主办
吕大明 环保科技城经发局局长
张帼杰 区发改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
刘 婕 区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科科长
朱启石 区住建局城建科科长
姚士芹 亭湖生态环境局综合科负责人
冯国庆 黄尖镇经发办主任
徐晓华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林业中心主任
郑 正 亭湖区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徐珠亚 江苏中天伯乐达变压器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