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苏环督改办〔2022〕3号)、《关于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盐环督改办〔2023〕1号)等文件要求,亭湖区目前已完成省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54个环境信访问题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亭湖区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对以上整改情况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亭湖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8日
受理单位:亭湖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5-66690551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5号
亭湖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亭湖区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