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02014356075U/2025-20522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东亭湖街道 发文日期 2025-03-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东亭湖街道办事处
招聘2025年村居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公告

按照《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规定,拟招聘一批2025年村居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一、岗位及人数

东亭湖街道三洼村民委员会为用人单位,招聘环境整治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一个月,共计划招聘3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不低于盐城市亭湖区最低工资标准即2260元/月,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资格条件

经亭湖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盐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4月8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为东亭湖街道沐城花园三洼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步俊,联系电话68606896

(三)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五、聘用

(一)核查。用人单位集中将报名人员信息报街道便民中心,由街道便民中心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就困身份核查;

(二)面试。由用人单位集中对通过就困身份核查的报名者进行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对拟录用人员,由街道便民中心集中上报区人社局复核公示,用人单位在自有平台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务协议后正式录用。

六、招聘咨询电话

东亭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515—69978911

七、监督电话

东亭湖街道纪工委:0515—69978061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东亭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8日            


打印 关闭
文字解读
政策文件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