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规定,拟招聘一批2025年村居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一、岗位及人数
东亭湖街道三洼村民委员会为用人单位,招聘环境整治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一个月,共计划招聘3人。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不低于盐城市亭湖区最低工资标准即2260元/月,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资格条件
经亭湖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盐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4月8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为东亭湖街道沐城花园三洼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步俊,联系电话68606896。
(三)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五、聘用
(一)核查。用人单位集中将报名人员信息报街道便民中心,由街道便民中心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就困身份核查;
(二)面试。由用人单位集中对通过就困身份核查的报名者进行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对拟录用人员,由街道便民中心集中上报区人社局复核公示,用人单位在自有平台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务协议后正式录用。
六、招聘咨询电话
东亭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515—69978911
七、监督电话
东亭湖街道纪工委:0515—69978061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东亭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