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街道村居工作需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面向社会招用一批临时性公益岗位人员,劳务协议期限为1个月,1个月期满后退出。
一、岗位及人数
城乡社会管理岗位,五星街道万户新村社区计划招聘人数2人,东闸新村社区计划招聘人数1人。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三、资格条件
1、16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中经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十一)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2、能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工作分配。
四、应聘事项
(一)应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3月28日-4月13日
地点:五星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大星南路58号)
万户新村社区(盐南西路18号)
东闸新村社区(东闸路186号)
(二)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低保证》; ②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③特困职工家庭的提供《特困证》;④残疾的提供《残疾证》;⑤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需家庭成员都未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同时提供街道(镇)、社区(村)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登记表》;⑥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要在一体化系统中失业登记达到1年以上;⑦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被征地农民的材料或国土部门的系统截图”;⑧优抚对象家庭的需提供《优抚证》;⑨军队退役的需提供《退伍证》;⑩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需提供扶贫部门帮扶手册;⑾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是由盐城市人民政府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指出哪些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目前无。
(三)对于通过招聘的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分配。
(四)完成招聘工作后,由区人社局统一对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和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五、招聘咨询电话
五星街道人社 0515-89020829
万户新村社区 0515-88437805
东闸新村社区 0515-88263806
六、监督电话
五星街道纪工委 0515-89026030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五星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