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亭湖区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镇村配套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亭湖区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理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亭湖区南洋镇、黄尖镇、新兴镇、盐东镇、便仓镇、宝瓶湖街道境内。
3、工程规模:拟新建农村道路共14个标段,计17公里,涉及亭湖区5个镇1个街道共20个村(居),项目总投资额600.96万元。
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亭湖区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施工项目全部施工范围内的监理服务。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协助委托人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并在建设工程保修期等阶段提供服务等监理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5、监理服务期:施工期暂定30日历天(与实际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进场日期起算,与项目实施同步,服从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
6、监理合同估算价:约9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县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年龄在55周岁以内且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需配备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2017】35 号文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添加微信号(18552968886),并将单位介绍信或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传至此微信号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倪工,电话:18552968886,地址: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3日15:00 时。
2、开标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3开标室
七、 其他说明
1、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违法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等形式的保证金,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收款单位: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开户行账号:466358422816
注:投标人将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等形式的保证金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且清晰有效(开标时无需提供汇票原件)。
八、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15-666904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工
联系电话:18552968886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