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盐环督改办〔2023〕1号)文件要求,亭湖区目前已完成省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4个环境问题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亭湖区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对以上整改情况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亭湖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
受理单位:亭湖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5-66690551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5号
亭湖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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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