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项目》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和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pdf
附件:2.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