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老旧营运货车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及规定,截至2025年2月28日,以下95台车辆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超过有效期180天且未提出换证申请,现依法予以公告注销。公告期满我局将在运政平台集中注销。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10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有疑议,请致电亭湖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货运科,联系电话:0515-68552335。
附件:过期车辆名单
盐城市亭湖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