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35232/2025-20321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新兴镇 发文日期 2025-02-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三里村农庄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里村农庄路亮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三里村农庄路亮化工程

2、建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政府

3、项目建设地点:亭湖区新兴镇境内

4、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2.5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8、招标范围:三里村农庄路亮化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进行变更、适当调整的权利。

9、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电力许可证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2024年10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亭湖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不含设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注:以上4、5项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221止(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盐都区兆泉商务楼东侧电梯六楼,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15051085369)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文本费伍佰元整,一旦缴纳概不退还。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225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盐都区兆泉商务东六楼)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

4、开标时间:20252250900

5、开标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东六楼)。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电汇、转账、支票、现金(密封)形式的保证金。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付款用途须备注xx公司xx项目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账号:107240001027572268

开户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亭湖支行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八、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在招标期间,本项目的更正通知、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不在另行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联系方式

  人: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政府

   址: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迎宾路8号

人:先生    

联系电话:18252218591          

 

招标代理: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东侧电梯六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505108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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