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亭湖五柳堂中医诊所因自愿终止执业活动向我委申请撤销备案,我委依法予以撤销其《中医诊所备案证》,特此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亭湖五柳堂中医诊所
备案编号:MAD8QQQE032090217D2182
单位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大庆西路8号2幢二层
法定代表人:陶亮威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备案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