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MB0400530J/2025-22222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亭湖区卫健委 发文日期 2025-12-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医疗机构撤销备案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亭湖颛和医疗美容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向我委申请撤销备案,我委依法予以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特此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亭湖颛和医疗美容诊所

备案编号PDY60131-632090217D2152

单位地址:市区明悦景庭79110

法定代表人:蒋政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备案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打印 关闭
文字解读
政策文件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