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亭湖区新港巷建筑拆除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社区居民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新港巷建筑拆除工程。
2.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新港巷。
2.3交地标准:建筑物附属物整体拆除至地面±。
2.4房屋结构:本工程拆除的房屋基本为砖混结构。
2.5工程规模:盐城市亭湖区新港巷建筑拆除工程的施工,拆除建筑物总面积2413㎡,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291720.00元。
2.6招标内容:盐城市亭湖区新港巷建筑拆除工程的施工(户号10、户号24、户号26、户号30、户号31、户号41、户号80、户号268),拆除建筑物总面积2413㎡。拆除施工方法本工程拆除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为主,主要采用机械拆除方法,对紧邻的非拆除设施部分采取人工拆除,并做好对非拆除设施保护和修复工作。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8拆除工期:总工期15日历天,招标人和拆迁户签订拆迁合同后,中标人需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场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在获得招标人的钥匙和通知后,立即安排人工、机械等进场施工,并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房屋拆除及清场施工。
2.9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2.10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上述条款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同时提供“信用中国”投标单位本单位的“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7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捌元整(¥580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用现金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五、现场勘察
5.1现场踏勘的要求:投标人均应自行到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2踏勘地点:施工现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现场报名也可微信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投标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标明项目名称、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于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到盐城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范公路88号嘉元广场北楼F13层1315室。招标代理部,电话:18012509208同微信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未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和未缴纳工本费的不得参与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15:00(以北京时间为准,下同)。
7.2开标时间:2026年1月9日15:00。
7.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范公路88号嘉元广场北楼F13层1315室。
7.4出席人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11.1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inghu.gov.cn/col/col32574/index.html)。
11.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inghu.gov.cn/col/col32574/index.html)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新富路11号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18151388180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范公路88号嘉元广场北楼F13层1315室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8012509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