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824G/2025-22181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12-2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2025年亭湖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亭湖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480000元

4.最高限价(如有):4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简介):本次采购对盐城市亭湖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后作无害化处理,预计回收处置数量不少于25吨(足额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 年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询价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危化品回收许可证;

3.2供应商须在项目区域内具有1个组织农业废弃物回收储运网点以及在项目区域内五个农业乡镇各有1个组织农业废弃物回收转运网点(投标时需提供各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承诺在成交后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如不能承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止(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或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到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本项目接受电子化报名,添加微信号(13961902510),并将单位介绍信或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传至此微信号上进行报名,供应商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15 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世纪大道与兴业路交叉口东南方向50米(门头招标代理)。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世纪大道与兴业路交叉口东南方向50米(门头招标代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询价不收取询价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5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15-66871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2号

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方式:13961902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15-66871509


打印 关闭
文字解读
政策文件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