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盐财农〔2025〕32号、盐农财〔2025〕13号)和《关于下达2024、2025年度省以上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及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亭农发〔2025〕71号)等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2025年亭湖区张金生家庭农场装载机购置项目等16个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通过验收、拟拨付资金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
联系电话:0515-89880412,0515-89880413,0515-89880415。
附件:
2025年省以上财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通过验收拟拨付资金统计表.xlsx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