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灶村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环境提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灶村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环境提升项目。
2.2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境内。
2.3工程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约100万元。
2.4工期要求: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发包范围:三灶村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环境提升项目的施工,主要建设内容:①五组蒲沟河、组友谊河生态河道建设1.37公里;②大寨河、六组生产河两河道进行清淤1.6公里;③一组友谊河绿化美化0.8公里岸码头约20座。项目总投资约107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3.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1.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亭湖区区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6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从2025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四、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及图纸等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等信息)到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大星南路翡翠之光北区对面三楼318室,联系电话:15905107299 史女士)或发送电子介绍信至1113537669@qq.com,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一旦缴纳概不退还。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人将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单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6日9:0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2月 26日9:3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
5.3开标时间:2025年12 月26日9:30时,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tinghu.gov.cn/col/col32551/index.html)网上发布。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迎宾路8号
联系人:仓女士
联系电话:1390510146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大星南路翡翠之光北区对面三楼318室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15905107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