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559885/2025-22003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便仓镇 发文日期 2025-11-2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亭湖区便仓镇西团村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购置垃圾清运车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亭湖区便仓镇西团村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购置垃圾清运车项目(二次)

三、采购代理机构:正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亭湖区便仓镇西团村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购置垃圾清运车项目(二次)

2、项目实施地点:便仓镇西团村境内

3、预算金额:220000.00元。

4、最高限价:220000.00元。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上牌,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6、质保期:一年

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内容:购置垃圾清运车,详细内容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采购文件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在2025112818点前(上午8:30 11:30,下午14:30 18:00 北京时间)将本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本人身份证以扫描件的形式发至邮箱:1787142742@qq.com。并电话联系领取采购文件(联系人及电话:蔡工18851383010,微信同号)。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4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便仓镇农村工作办(三楼)会议室

九、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标书一份(载体为U盘,表面加贴投标单位简称,电子标书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扫描件)。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14316120      

招标代理:正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885138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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